灶具鑒定【安全事故】
申請人陳某與被申請人湯某、某集團有限公司因產品質量糾紛一案訴至安徽省某縣人民法院,該院委托我所對前訴事項進行物證鑒定,我所受理了此鑒定,華碧鑒定所根據現場勘驗情況、實驗室物證檢測數據與結果,以及相關國標等進行驗證試驗與綜合分析,做出了綜合判斷,鑒定出,經鑒定,灶具不存在質量問題,申請人的燒傷與涉案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存在出口壓力(4.90~7.20 kPa)遠大于標準要求(2.80±0.50 kPa)的質量問題具有因果關系。蘇華碧司鑒【2020】物鑒字第****號1、委托人:某縣人民法院2、委托鑒定事項:對涉案某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某灶具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及與原告陳某受傷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鑒定3、受理日期: 2020年06月4、鑒定材料:1、文件清單:《安徽省某縣人民法院對外委托鑒定委托書》1份樣品清單:(1)涉案煤氣灶1臺(2)涉案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1個5、鑒定地點:蘇州華碧微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鑒定所6、 鑒定過程(略)7、 綜合分析及檢驗結果(略)8、 鑒定過程圖片圖1、現場取樣典型照片圖2、取回樣品典型照片圖3、檢測數據典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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